l 今日 Carol 有個台灣朋友仔嚟咗 Alice,又撞啱對面屋台灣姐姐聽日離開,所以今晚 farewell、聚餐一齊搞。
l 同哩個男仔傾開計先發現佢真喺好犀利。
l 佢之前喺 Darwin 做咗一個月漁夫。
l 當佢第一日上船,感覺已經好想返轉頭,但喺上到船就唔喺話走就可以走。
l 於是乎佢每一日都對住鏡同自己講 “I’m a fishman now, I can do it, I should do it, I have to do it…”
l 到咗第二日,佢對船上面生活嘅感覺已經好咗啲。
l 每日生活喺搖擺不定嘅船上面,無論做嘢、行、坐、瞓,船都無可能靜低落嚟,令佢長時間頭暈,同埋體力消耗得好快。
l 佢話佢試過唔止一次喺食食吓飯走出去嘔,然後再返轉頭食埋淨低嘅嘢。
l 工作時間更喺我哋一般人無想像過咁 harsh。
l 由零晨三點開始,到第二日嘅零晨四點,瞓一日之後,又再由零晨三點開始。
l 一個月,每一日都喺咁過。
l 而令佢最深刻嘅喺,差唔多出海一個月之後,佢哋開始缺水缺糧(除咗海鮮),佢哋終於忍唔住去問船長「我哋已經無水同食物,到底幾時可以返去?」
l 船長答佢「無魚獲,唔返得去。」
l 根住落嚟,佢哋更加比心機做嘢,但要知道,有時候魚獲嘅嘢,真喺睇吓好唔好彩。
l 終於,一個月之後,佢重返陸地。
l 第二件我喺佢身上聽見而好驚訝嘅喺,佢由 Darwin 落嚟 Alice 喺──踩。單。車。
l 足足十一日,好多行李事前已經寄咗返台灣,剩餘嘅就放喺單車喥。
l 十一日裡面,大部份時候喺食罐頭食物;更大部份嘅時候喺喺路邊扎營;而絶大部份嘅時候,佢都喺自己一個人。
l 而佢喺 Alice 小息數天之後,下一站喺 Uluru,然後 Perth。
l 佢話佢預計全程會踩兩個月,天呀~!
l 同佢傾咗一陣,我諗我明白點解佢會咁做,但喺令我驚訝嘅唔喺佢嘅行為,而喺佢嘅意志力。
l 傾吓傾吓,我開始再諗,到底人應該選擇一條走得開心的路,定喺去選擇一條安全的路來走?
l 正常人嘅反應都會喺「當然喺揀條自己走得開心嘅路嚟行!」
l 但喺我更相信,絶大多數嘅人,都依然喺會揀條安全嘅路。
l 計算過錢、天氣、風險、地方、路線、要放棄的、要付出的、甚至乎要犠牲的,然後揀樣最安全的。
l 但最安全的選擇,不一定都能帶來愉快的結果。
l 想著,我又重新問自己「那條才是能令你走得開心的路?」

